2008年2月24日 星期日

什麼? 不必搬家了?

晚上piglet和房東太太, 也就是她老媽開家庭會議, 決定房東太太不搬進來, 另找房子住, 也就是說, 我們不必搬家了!  真是的, 白白多花了兩天時間看房子, 什麼事都沒做, 該念的書也沒時間念



唯一令人感到安慰的是不搬家, 就不必打包, 省了很大的時間和力氣.  希望這是真的, 不要過了一個月, 又說要我們搬家!

1 則留言:

  1. 根本是鬧劇一場,<br />
    不過, 從飆漲的房價再次讓人見識到,<br />
    沒有三兩三豈敢買新屋啊!<br />
    <br />
    也要感謝虎母全程相挺啦,<br />
    <br />
    不過, 萬芳社區真的是個好地點<br />
    要公車有公車, 要捷運有捷運,<br />
    還有免費的停車位!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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